恐怖症状的共同特征是:
①某种客体或情境常引起强烈的恐惧;
②恐惧时常伴有明显的植物神经症状,如头晕、晕倒、心悸、心慌、颤傈、出汗等;
③对恐惧的客体和情境极力回避;
④患者知道这种恐惧是过分的或不必要的,但不能控制。
常见的临床类型有以下三种:
一、广场恐怖症。
1、害怕离家外出。
2、害怕独处。
3、害怕离家以后处于无能为力或无助状况下,不能立即离开该场所。
常见的情况是患者害怕使用公共交通工具,如乘坐汽车、火车、地铁、飞机;害怕到人多拥挤的场所,如剧院、餐馆、菜市场、百货公司等;害怕排队等候;害怕出远门等。严重的病例,可长年在家,不敢出门;甚至在家中也要人陪伴。在有人陪伴时,上述恐惧可显著减轻。
二、社交恐饰症。
主要表现为害怕处于众目睽睽的场合大家注视自己;或害怕自己当众出丑,使自己处于难堪或窘困的地步。因而害怕当众说话或表演,害怕当众进食,害怕去公共厕所解便,当众写字时控制不住手发抖,或在社交场合结结巴巴不能作答。害怕见人脸红,被别人看见;或坚信自己脸红,已被别人看到,因而惴惴不安者,称赤面恐怖症。害怕与别人对视,或自认为眼睛的余光在窥视别人,因而惶恐不安者,称对人恐怖症。
三、单纯恐怖症。
或称特殊恐怖症。表现为对以上两种类型以外的某些特殊物体、情境或活动的害怕。这一综合征包含3个成分:预期焦虑,即担心自己会遇见引起恐惧的物体、情境或活动;恐惧本身;以及为了减轻焦虑采取的回避行为。患者害怕的往往不是与这些物体接触,而是担心接触之后会产生可怕的后果。例如:患者不敢接触尖锐物品,害怕会用这种物品伤害别人:不敢过桥,害怕桥会坍塌,自己掉下水去;害怕各种小动物会咬自己等。
以上各种恐怖症可单独出现,也可合并存在。 |